2022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评价结果已反馈

来源:祁东县   发布时间: 2023-04-24

针对2022年度省各有关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评价中所反映的共性与个性问题,省信用办在给各部门的反馈函中就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一是进一步落实行业、领域信用监管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失信名单认定、报送、发布、退出等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信用信息归集与共享。按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完整准确、常态化报送“双公示”和融资信用服务等信息,杜绝瞒报、漏报,提升信息合规率。三是按照国家对“双公示”信息公示工作的相关要求,实现数据“应归尽归、应示尽示”,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四是深化公共信用信息应用。结合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实际,通过数据库对接、接口调用等方式查询、应用公共信用信息。


省信用办希望省各有关部门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要以《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江苏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服务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实施意见》为引领,强化组织,创新方式,扎实工作,为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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