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衡阳市“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管理办法(试行)〉》(衡信〔2021〕1号)的规定,经衡东县南湾乡政府信用工作小组自评、申报,衡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现场考核、审议后,认为衡东县南湾乡达到信用乡镇的评定条件,拟评定为信用乡,现予以公示。
公示载体:信用衡阳网站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1日-10月25日(5个工作日)
公示要求:公示期间,各单位、部门或个人均可对衡东县南湾乡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面谈等方式向衡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以单位、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问题要署真实姓名、个人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4-8222417
联 系 人:贺 荣
联系地址:衡阳市常胜西路10号中国人民银行衡阳市分行904室
衡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21日